编办概况

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的公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0-26 】 【选择字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按照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甘事登字[2016]7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于2016年10月10日-10月12日对康乐县医疗保险中心、康乐县城东小学、康乐县第二中学、康乐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康乐县苏集财政所、康乐县五户乡卫生院六个单位的法人公示信息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是否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变更登记;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是否对事业单位登记的各类资料归档保存等。核查中发现了以下几类问题: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悬挂于醒目位置;

   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事业单位章程等资料普遍未归档保存。

   抽查工作结束后,我单位向各抽查单位下发了整改意见书,被抽查的六个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报告。

  

 

 

 

 

 

 

 

                               康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