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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和完善全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8-27 】 【选择字号:

 

 

康编办〔201932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和完善全县政府

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深入推进和完善全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康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康 乐 县 司 法 局

 

                                                                      201981


 

深入推进和完善全县政府工作部门

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

 

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近年来,我县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康乐县子站上公布了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全县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对权责清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确保权责清单与部门职能配置相一致,根据州委编办、州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和完善全州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临州编办发〔201942)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破解清单标准规范不统一、权责不对等、监督问责不具体、实用性不够强等问题,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效用,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


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二、基本原则

——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依法依规准确规范部门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梳理和细化部门主要职责,探索建设“三定”规定─权责清单─权力事项有机衔接的云平台支持系统。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建立政府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改善职能结构、提高履职能力。

——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县直部门对标州直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负责梳理规范本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强化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衔接,构建省、市、县三级统一的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各部门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管的事情管好,打造科学高效的职能运行体系。

——公开透明,便民实用。充分发挥权责清单核心和基点作用,着力强化权责清单制度的便民性、实用性,以规范统一标准的权责清单为基础,让企业和群众能够看得懂、用得上,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实施范围

县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在县级党委工作机关加挂政府机构牌子并行使行政职能的相关机构。梳理完善上述部门(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大类行政权力事项(简称9+X项)。

(一)机构改革中保留且不涉及职责划转的部门(如县统计局),结合法律法规变化情况,梳理规范原有权责事项;保留并涉及职责划转的部门(如县发改局),将原有权责事项与新划入权责事项逐一进行梳理规范,合并形成本部门新的权责清单。

(二)机构改革中合并组建的部门(如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要对合并前各部门原有权责事项进行梳理规范,合并形成本部门新的权责清单;以个别部门为主体整合组建的部门(如县应急管理局),在梳理原主体部门权责事项的基础上,梳理规范新划入的权责事项,合并形成本部门新的权责清单;新组建的单位(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全面梳理规范所有权责事项,形成本部门权责清单。

(三)党委工作机关加挂政府机构牌子并行使行政职能的机构(如县委统战部对外加挂县民宗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参照新组建部门的做法进行梳理,并以挂牌机构作为权责事项的实施主体形成部门权责清单。

(四)省、州、县三级机构设置上下不对称的,县级承担相关职能的机构主动承接和认领对应的州直部门系统通用目录中的相关事项,统一纳入本部门(单位)权责清单。

权责事项无部门认领或有争议的,县委编办会同县司法局根据“三定”规定的职能配置情况,确定相关权责事项的归属部门。

四、主要任务

在全县2015年制定并公布的权责清单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按照《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康政办发〔201976号)、《康乐县机构改革方案》(州委办发〔201910号)、《关于印发康乐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康机改领〔20195号)和本部门“三定”规定等文件精神,对全县政府部门(单位)权力事项梳理规范。

(一)推进两单融合。县直部门对照“三定”规定,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明确、细化本系统行政权力事项和对应的责任事项,统一规范为权责事项,实现“一表两单”、“两单融合”,构建权责匹配、简明实用的清单模式。

(二)实现三级四同。省上要求省直部门自上而下逐项梳理完善省、市、县三级权责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形成本系统“三级四同”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包括9+X项),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实现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目录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全县各部门要按照“三定”规定,加强上下衔接,从本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中认领本级权责事项,形成本层级本部门权责清单,实现三级四同。

(三)调整权责事项。各部门对涉及职能划转的权责事项,要逐一进行甄别,分别提出划出、划入、变更实施主体等调整意见,填写《权责事项划转承接确认表》(见附件2),经承接单位与划出单位确认后,列入权责清单。

(四)强化动态管理。此次梳理调整完成后,县政府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行政职权的新增、取消、下放等情况,及时对权责事项提出动态调整意见,经同级党委编办确认后公布,逐步建成集清单公示、动态调整、统计分析、监督运行等功能于一体的动态管理机制。

(五)促进履职尽责。各部门要将权责清单使用贯穿到政府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以“三定”规定为基础,以权责清单为抓手,推动权责清单与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实现“三定”规定的条目化和清单化,在横向上明晰部门职责边界,在纵向上明晰层级间的职责边界。使权责清单成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设置机构、配备编制和划分部门间职责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动政府科学履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五、工作步骤

(一)部门梳理。810日前,各部门梳理完善县级权责事项,形成本系统县级权责清单目录。同时,征求本系统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二)审查审定。820日前,各部门根据本系统省(州)级部门梳理出的权责清单目录中的权责事项认领本层级权责事项,形成本部门权责清单,参照省级做法进行审核审定。县级权责清单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县委编办规范性审查后,按规定程序审定。

(三)加载公布。8月底前,县委编办将审定后的权责清单反馈相关部门,并在甘肃省机构编制网权责清单云平台端口加载公布。涉密权责事项,由各部门梳理规范后按密级文件报同级党委编办备案,不得加载公布。

六、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深入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是省委、州委部署安排的重要改革任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抽调人员,组建专项工作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权责清单梳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县直37个部门(单位)各确定一名梳理规范权责清单工作的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附件5)于85日前报送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二)明确主体责任。按照中央“条块结合的清单编制方式,先由省(区、市)政府各部门分别牵头梳理本系统省、市、县三级权责事项的标准清单,再纳入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体系运行”的要求,县直部门负责本系统权责清单梳理规范,要按照“三级四同”的标准,自上而下梳理形成本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确保全面性、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

(三)强化督促指导。县委编办要统筹推进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同级党委编委。县委编办将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向县委编委报告。

七、其他事项

附件电子表格从“康乐县机构编制网“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http://kangle.gsjgbz.gov.cn/

县委编办联系人: 马秀兰(0930-4426312

县司法局联系人: 马海清(13519009493

 

附件:1.梳理规范权责清单的县直部门(单位)名单

2.权责事项划转承接确认表(样表)

3.县级权责清单目录(样表)

4.部门权责事项汇总表

5.梳理规范权责清单的县直部门(单位)联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