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康乐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现行目录》的通知
康审改办发〔2018〕9号
康乐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康乐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现行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省州驻康有关单位:
《康乐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现行目录》(以下简称《现行目录》)已经县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编制《现行目录》是深化“四办”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不规范、口径不一致、上下不统一、数量相差悬殊等问题。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
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清理谁公布的要求,对《现行目录》进行清单式管理,公开梳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动态调整,各相关单位确需调整的事项,由县级各行业部门具体提出,县审改办同意后调整。《现行目录》执行中涉及各行业的具体问题,请向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咨询。
三、履职尽责,线上线下同步运转。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一网通办”的要求,按照《临夏州“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工作规范》,充分履行部门职责,认真对照《现行目录》,一个事项一个事项审核,一个事项一个事项把关,细心编制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做到单位窗口人员精通《业务手册》,办事精准;办事群众和企业看得懂《服务指南》,能办成事。及时做好甘肃政务服务网康乐县子站的信息更新工作,做好合法、及时、准确、全面。
《现行目录》可从康乐县机构编制网自行下载或到县编办拷贝。
康乐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