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梳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康机改办〔2018〕4号
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
梳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6〕42号)和全省市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专题培训班精神,经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县级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范围
县级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
二、梳理内容
各事业单位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及本文附件(附件2),对本单位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进行全面梳理。
三、工作步骤
(一)单位梳理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由本单位负责,对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根据实际情况,梳理编制、领导职数、经费形式、实有人员、领导配备等情况;厘清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列出每一项行政职能及其法律法规依据,结合权责清单梳理汇总。按照模板(见附件1)形成书面材料,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
(二)县编办审核
主管部门审查后,8月17日前以白头报县编办审核,县编办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至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修改完善形成汇总目录后,以正式文件报县编办汇总。
(三)县法制办审查
县编办汇总后,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由县政府法制办对其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再次审查,审查意见反馈至县编办和相关单位,由各单位再次修改后形成定稿,于8月28日前报送至县编办。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本次职能梳理工作是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环节,梳理结果将作为改革的重要依据。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布置落实,如实填报职能梳理情况,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送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
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业务骨干负责跟进,梳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2.填报说明。
康乐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