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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梳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8-10 】 【选择字号:

康机改办〔20184

 

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

梳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642号)和全省市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专题培训班精神,经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县级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范围

县级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

二、梳理内容

各事业单位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及本文附件(附件2),对本单位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进行全面梳理。
  三、工作步骤

(一)单位梳理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由本单位负责,对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根据实际情况,梳理编制、领导职数、经费形式、实有人员、领导配备等情况;厘清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列出每一项行政职能及其法律法规依据,结合权责清单梳理汇总。按照模板(见附件1)形成书面材料,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审查。

(二)县编办审核

      主管部门审查后,817日前以白头报县编办审核,县编办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至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修改完善形成汇总目录后,以正式文件报县编办汇总。

(三)县法制办审查

县编办汇总后,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由县政府法制办对其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再次审查,审查意见反馈至县编办和相关单位,由各单位再次修改后形成定稿,于828日前报送至县编办。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本次职能梳理工作是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环节,梳理结果将作为改革的重要依据。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布置落实,如实填报职能梳理情况,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送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

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业务骨干负责跟进,梳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1.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情况模板;

附件:2.填报说明。

 

 

 

 

               

康乐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887